德性伦理学

到目前为止,我们所讨论的视角,都在关注正确和适当的行为、决策、实践或政策。正因如此,这些理论被称为“行为伦理学”。但也有一些当代哲学家再度钟情另一进路——德性伦理学(virtue ethics)。该理论曾在古希腊思想中占主要地位,它关注的不是做什么,而是成为什么样的人。

说明德性伦理的最好例子便是童子军誓言。童子军不必宣誓要做或者不能做某个具体的行为,而是宣誓要成为什么样的人。他们宣誓要成为具有如下品格的人:值得信赖,忠诚可靠,乐于助人,为人友善,谦恭有礼,平易近人,勇敢无畏等。这些就是“德性”的清单,或者说个性特质。具有这些德性的人会展现出区别于他人的行为习惯。

古希腊人认为,一个人达成心理和生理上的平衡是非常重要的:要做到这一点,需要养成前后一贯的良好品性。失衡的人不能恰当地评价所处的境况,其反应或者过度或者不及;而且,这样的人不知道把握合理的分寸。那些能认识到自己的长处和不足,并基于合理的理由,在适当的时候、对适合的对象、做出适度反应的人,才是具有德性的人。他们懂得“节制”的价值:既不过度也非不及,遇事的反应总是适度的。

亚里士多德(公元前384—公元前322年)把德性视为与智慧、公正或勇气一样的特质,当我们运用自己的能力去理性地克制自己的冲动和欲望时,所获得的就是德性。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著作《尼各马可伦理学》主要致力于分析处于极端之间的特定德性(例如,勇敢介于胆怯和鲁莽之间)。他还强调德性是一种习惯,它是一种特质,一种生活方式。

德性伦理学不只是抽象的伦理理论。我们中很多人(幸运地)都希望是(或成为)品性良好的人。在实践层面上,我们在考量如何行为时,常常会考虑:在这种情形下,我们敬仰其品性的人会怎么做。

仅靠德性理论并不能解答所有的道德问题。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面对此类道德困境:并不能明确无误地确定品性良好的人会如何采取行动。